平等对待艾滋病人的结婚权利
2004-11-14 16:29:00
关键词: 艾滋病人 结婚
艾滋病患者能不能结婚?长期以来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一个敏感话题。
有权威机构提供的统计资料证实,到2002年底,全国感染艾滋病的已超过100万人。据了解,为防止艾滋病的传播感染,1995年,四川在全国率先颁布实施《四川省预防控制性病艾滋病条例》,对艾滋病患者结婚作出了限制性规定。但在今年,经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审议,一部即将出台的《四川省预防控制性病艾滋病修正案(草案)》将取消该项限制,增加了“艾滋病病人及艾滋病毒感染者及其家属不受任何歧视”的规定。
近日,根据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要求,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主持召开了对《四川省预防控制性病艾滋病条例修正案(草案)》意见征询座谈会。会上,来自当地法律、卫生、民政、医学方面的有关人士依据国家现行法律和有关医学知识各抒己见,对此提出了不同的观点和看法。
四川大学华西公共卫生学院专家马晓公开称:不允许艾滋病患者结婚,有可能更容易加重传播感染艾滋病。
中国医学科学院输血研究所岳世韬研究员认为,此举是出于一种人道主义和医学上的考虑。如果该草案能够通过,四川将成为全国首个对艾滋病人结婚进行立法的省份。
四川省卫生厅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处副处长陈筱军认为:国家颁布的《母婴保健法》规定,婚前医学检查必须对严重的遗传性疾病、指定的传染病和严重的精神病等3类疾病作出医学证明。艾滋病属于指定的传染病之例。去年,国家卫生部修订的《婚前保健工作规范》进一步明确,对于在传染期间的传染病人申请结婚,医师应提出“暂缓结婚”的建议。
但四川省妇幼保建院副主任医师肖娟却认为:尽管《母婴保健法》规定,在婚前医学检查中发现“在传染期内的指定的传染病”后,医师应当向当事人说明情况,提出预防、治疗以及采取相应医学措施的建议,当事人可以暂缓结婚,也可以自愿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者结扎手术,但没有对是否可以登记结婚作出明确规定。如果艾滋病患者坚持结婚,也应该尊重他(她)的意愿。不过肖娟承认,这在他们实际工作中还没有遇到。
成都市民政局胡鸿副处长支持艾滋病人结婚的态度比较明确,其理由是,新《婚姻法》只明确禁止智力严重低下和狂躁型精神病患者等两种人登记结婚。但应该禁止哪些疾病患者登记结婚还没有明确规定。而目前全世界惟有古巴一个国家明确禁止艾滋病人结婚。简单禁止有可能会加重传染。
四川大学华西公共卫生学院专家马晓指出:艾滋病人的无症状感染期长达7~10年以上。在此期间,如果不让他和正常人一样生活也是很困难的事情,也很难禁止他们的性行为,如果有固定的性伴侣,可能有利于采取预先防控措施,否则,可能还会加重传染。当然,对发病期的艾滋病人还是应该建议其“暂缓结婚”。
来源:中国艾滋病网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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