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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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当前一些不具备医疗执业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在没有取得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诸如皮肤病、性病等疾病的诊治,个别利用所谓义务咨询、虚假广告宣传、雇用“医托”等欺诈方法从事非法行医的行为。近日承德市卫生行政部门在加强查处力度的同时,加大了宣传力度,提醒市民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识别、举报非法行医行为。
■“义诊”服务
假“义诊”服务:先进行医疗、保健咨询或免费提供骨龄、血尿铅、血糖、视力、微循环检测等免费服务项目,之后向群众推销药物。或是先看病,然后免费试服某种药物,然后再向群众推销药物的行为。
识别:“义诊”是指提供医疗、预防、保健等咨询服务的非商业性社会公益活动。真正的“义诊”组织单位,在活动中不推销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等产品或从事相关广告宣传等商业活动,反之则为非法行医活动。
■医疗广告
违规广告:治疗尖锐湿疣、淋病等性病,牛皮癣(银屑病)、癫痫、乙型肝炎、白癜风、红斑狼疮等疾病的医疗广告;借用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名义发布的医疗广告,医疗广告中出现保证治愈或者隐含保证治愈,宣传治愈率、有效率等诊疗效果的内容;利用患者或者其他医学权威机构、人员和医生的名义、形象或者使用其推荐语进行宣传等的医疗广告。
识别:医疗广告是医疗机构向社会公众宣传其运用科学技术诊疗疾病的活动,医疗机构必须取得市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医疗广告证明》并严格按照核定内容进行广告宣传。目前,上述广告内容已暂停在媒体上发布。市民可以通过信息网,核实所有医疗广告内容的真实性,避免轻信无证广告或违规扩大宣传的医疗广告而盲目就医。
■“医托”
“医托”:一般在车站、医院中或医院附近,对患者或患者家属称某某医生看病如何好,或是介绍到哪所医院就医的,牟取不正当利益的人。“医托”往往假冒病人或病人家属,通过所谓“现身说法”,把患者哄骗到医疗技术质量较差、收费昂贵的医疗机构甚至无证行医点就诊。
识别:正规医院只在医院的固定位置设置导诊人员,没有流动的服务人员。医院也不会设专门人员去介绍某医生的医疗水平如何。大医院在车站设有接站的,也是在固定地点。
■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一些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美容院、浴场等公共场所所开展的针灸减肥、开双眼皮、洁齿等医疗服务。
识别:合法医疗机构是指持有有效《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单位。就医者要先看明对方是否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