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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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及所属8个县区分局、兰州市工商局及所属8个县区分局和全市50多家正规医疗机构,分别在各辖区开展了“特别提示”大型宣传活动,曝光数百种坑害患者的假药和一批假冒保健食品,现场接待了上万人投诉。
投诉者多为老年人
当日上午10时,各个宣传点都设立了投诉台、假冒伪劣药品和假冒伪劣保健食品曝光台、咨询台、法规宣传台。药监和工商执法人员热情地接待每一位前来投诉的患者和消费者。投诉者多数是中老年人,他们反映的假冒药品和假冒保健食品的问题较为集中。 多种假药被曝光
西固药监局接待的一名老人反映,今年夏季,他在街区被一伙免费为中老年人体检的某某公司所骗。在体检中,这伙人鼓吹他们的保健产品能够治疗许多疾病,他购买了上万元的保健用品和保健食品,但使用和食用后毫无效果。 曝光台前挤满了许多市民。工作人员通过对比不停地向市民介绍识别各种假冒药品的方法。被药监局查获并曝光的假药中,有一种冒充贵州弘康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淋梅毒清”的药品就是假药,因为该厂根本不生产这种药品。据西固药监局负责人介绍,蒙王肾宝、淋梅毒清胶囊、甲茸通痹壮骨片、净毒癣等药品都是假药。
温馨提示
发现可疑广告应立即投诉
据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介绍,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患者和消费者发出特别提示:在街头发布的各种小广告,特别是治疗肿瘤、疑难杂症等形式的药品、医疗器械和保健食品小广告,患者、消费者一定要特别警惕,防止上当。同时向患者、消费者提供了识别违法药品、违法保健食品广告的方法和举报投诉路径。具体可登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www.sfda.goy.cn查询,另外,如发现违法广告和可疑广告时,应立即向当地县级以上工商部门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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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广告用语违法
据药监管理局负责人介绍,识别违法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的方法是,首先查看批准文号和广告有效期。如果广告中含有绝对化的语言,如:根治、根除、不反弹、药到病除、国家级、最先进科学、最高技术等用语;广告中含有“无效退货”、“保险公司保险”、“无毒副作用”、“服用1至几个疗程病症全无”等承诺;广告中含有利用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医疗机构或医生为产品的功效作证明或肯定、推荐为治疗疾病、康复保健的唯一或最佳产品等内容;含有治愈率、有效率以及获奖等内容以及其他误导患者和消费者内容的28类广告,都是误导患者和消费者的违法广告和虚假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