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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溪县青少年犯罪现状调查及犯罪因素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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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5 15:53:00 少年司法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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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青少年 犯罪 现状调查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问题已成为日益突出的社会问题,尤其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确立后, 其情况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从全县1992年至1995年上半年犯罪的情况来看,1992年为犯罪高峰,1994年略下降,1995年从趋势来看,又略有回升,但是十八周岁以下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据统计,我县从1992年至1995年上半年违法犯罪总数达1124人,其中18周岁至25周岁人,占总数的61.48%;十八周岁以下110人,占总数的9.79%;二十五周岁以下送劳教28人其中十八周岁以下33件,61人(女性1人);重新犯罪2件2人,十八周岁以下犯罪1992年6件13人,1993年10件12人,上升到1994年13件27人。 青少年犯罪不仅关系到青少年的自身和家庭,而且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影响到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因此,研究和分析青少年犯罪的因素及其对策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青少年犯罪的新情况及新特点。 1、犯罪类型“一高两多”。 我县青少年犯罪类型突出表现为:财产型犯罪比例居高难下,团伙作案和暴力型犯罪增多。三年来县法院审理周岁以下的盗窃案70件103人(其中未成年人13件20人),抢劫51件146人(其中未成年人17件38人),流氓案16件23人,盗伐林木12件26人,故意伤害4件6人,拐卖儿童2件6人,强奸案2件2人(其中未成年人1件1人),刑讯逼供1件2人,敲诈诈骗、抢夺、故意杀人、交通肇事、受贿、非法侵入他人住宅、重婚、妨害公务各1件1人。 2、犯罪成员、犯罪手段呈“三化”。 从犯罪成员构成看呈低龄化、低文化、农村化,据调查:我县25岁以下犯罪占整个犯罪71.26%,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89.37%,家居农村的占78.56%。 从犯罪用段来看渐趋成人化、知识化、技术化。青少年犯罪手段主要是仿效影视小说中看到的反侦察手法来逃避侦察。例如:坂面乡街面村年仅17周岁的陈**,因村医疗室女医生与其母吵架,于是就在一个漆黑的夏夜,携带斧头、凿刀潜往村医疗室,撬开窗门,将38岁的女医生残酷地杀害了,并在现场墙壁上沾血写下“闪电杀手”的署名。为了迷惑公安人员的侦察,他退下受害者的裤子,伪造奸杀现场。在逃离现场的路上,他从小溪中趟过去,在溪边浇上煤油。 3、犯罪动机的盲目性、报复性。 青少年由于生理上日趋成熟而带有明显的冲动性,争能逞强,寻求报复,因此犯罪时带有盲目性和报复性。如:新阳镇滨坂村17岁的纪**,因因监房35岁的蔡**讲了一句“论打架,我一个可以让你们二个。”心里就不服气,于是1993年10月18日伙同监房的16岁吴**联手把蔡殴打成内脏破裂,造成出血过多而死亡。 二、青少年犯罪的因素。 有效地预防、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关键是弄清其犯罪的原因。青少年犯罪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是多种因素的综合结果。但是,不论从整体上看还是从个体分析,都离不开自身因素和家庭、学校、社会因素的影响。 (一)青少年犯罪的自身因素。 1、缺乏鉴别能力和自制能力。青少年时期是生理和心理变化最激烈的时期,而生理变化又往往不同步,容易导致失衡和冲动,面对纷繁复杂的世界,他们缺乏足够的鉴别能力和自制能力,分辨不清是非美丑,把握不住自己的行为准则。 2、独立意识越来越强烈。他们渴望自己能象一个独立的人,有自己独立的见解,独立的生活方式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思维方式上,由过去习惯于从同转向于喜欢标新立异;在道德行为上,由过去循规蹈矩转向于发展个性;在对社会问题的评价上,由过去以宣传口径为评价标准向以自己的直接观察和亲身感受为评价标准。并开始从同辈为寻找坦诚吐露心曲的对象,容易受周围同伴的言行影响。 (二)青少年犯罪的家庭因素。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同时也是青少年成长的第一重要环境,它对青少年品质性格的形成与行为的发展具有最基础和综合性的影响。一个人的道德和性格征,首先是在与家庭成员的朝夕相处中,耳濡目染、潜移默化而形成的,因此,家庭对青少年成长的影响是深远的。 1、长辈的言行影响。家长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家庭教育是父母用人格、品德以及家庭生活习惯给子女以熏陶,是一种潜移默化的教育。但是,言传不如身教,在青少年的心目中,家庭成员平时的言语和行为就象一面镜子,成为青少年的“楷模”,饭桌上的交谈、家庭里的议论,往往会左右青少年对社会人生的看法。 2、家庭教育方法不当。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家庭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很多父母对子女在生活方面是无微不至的,在智力开发方面也是肯花钱的,但在培养孩子的社会责任感、教育子女如何做人等方面则往入被忽视。随着青少年中独生子女的比例越来越高,父母对子女溺爱现象相当普遍,他们在物质上一味满足子女的要求,过分迁就使得子女的需要偏离,不合理的要求不断升级,一旦他们的欲望得不到满足,便会有种种反社会的言行产生。目前,出现了不少学生出钱雇人值日、雇人帮做作业等现象。有些家长教育子女方法简单粗暴,对不听话的子女轻则责骂,重则棍棒相加,使得子女产生逆反心理,行为向反方向发展。有的父母忙于工作或做生意,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教育子女,使子女溜荡社会,与社会行为不良的人接触、来往。例如汤川乡赤墓村17岁的陈**,因父母搞运输,经常不在家,母亲望子成龙心切,对子女管教严之过度,对不听话的孩子采取责骂和不让吃饭等简单粗暴的教育方法,造成陈**于1993年10月间离家出走,并往在旅社,以盗窃为生,在短短的一个月间,先后在梅仙、中仙、城关、团结作案五起,盗得嘉陵、摩托四辆,录像机、倒片机、扩音器各一台,价值达一万余元。 3、父母离异、家庭破损,给青少年带来难以弥补的心灵创伤。经济的发展引起了人们生活方式的变化,人们在享受物质条件的同时,对情感世界也有了新的渴求,因而导致离婚率的上升,离婚的真正受害者不是哪一方配偶,而是他们的子女,离婚后的任何一方配偶都无法给孩子一个完整的世界,于是渴求理解、关怀与心灵慰籍的青少年,当他们在家庭中找不到温暖时,便离开家庭、走向社会,极易在行为不良的人引诱下走上犯罪道路。例如:台溪乡象山村的廖**,因父母感情失和,母亲与人私奔,造成廖**流荡社会,并于1994年8月与人合伙进行盗窃、抢劫,价值达一万多元。 (三)青少年犯罪的学校因素。 学校是青少年学习文化知识的“圣地”,是对青少年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系统教育的地方它,它在培养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共产主义道德观念和健康情操等方面,起着其他方法所不能替代的作用,但是,学校教育中也存在着某些不良的因素。 1、片面追求升学率,忽视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有的学校在教学上只注重智育方面的教育,片面追求升学率,把学习成绩好坏作为区分好坏学生的标准,忽视了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和世界观的教育。学校虽然有开设思想品德课,但有的学校形式主义严重,讲课内容空洞、无现实针对性,实际收效甚微,学生“盲点”没有得到很好地引导,不能使学生真正意识到应以什么样的标准来要求自己、完善自己。 2、不健康的书籍流入校园。有些书贩为了牟取暴利,非法向青少年出售“色情”和“暴力”等内容不键康的书籍,有些学生将这些书籍和手抄本带入校园,在学生当中互相传阅,形成了一股隐在的有害潜流,这股潜流锓蚀着青少年的思想,有些青少年出于好奇,想偿试一下书籍中所描述的情景,从而从走了犯罪道路。 3、学校流生问题严重。近几年来,我县中小学特别是农村中小学流生现象相当严重,据教育部门统计:从九二年至九五年上半年全县小学生流失达328人,全县中学生流失生达4201人。造成学校学生流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些学生由于读书费用太高,家庭无力承担子女的读书费用而失学;有些父母急功近利,为追逐眼前的利益让子女辍学就业或从商甚至强行为断子女的学业,叫子女帮助家里捞现钱;有些学校对犯错的学生不是采取教育、帮助的方法,而是把他们作为害群之马推向社会,这些流失生由于文化素质低和缺乏社会经验,在错综复杂的各种思潮中分辩不清人生的方向。例如:台溪乡傅**、陈**、林**、廖**四人,念到初二上学期就结伴辍学,溜荡社会,他们在澎湃的市场经济大潮中,为追求享乐而合伙作案,于1994年8月至12月间进行盗窃、抢劫作案多起,数额巨大。 (四)青少年犯罪的社会因素。 社会环境对青少年的影响是无形的,但却是巨大的。当前突出的不良影响有: 1、录相、电视覆盖的负效应。随着影视业的发展,录相、电视覆盖率越来越广。由于青少年判别能力差,往往把影视中的那些黑帮头目、神偷、赌王当作英雄盲目加以推崇效仿,录相、电视中的那些“色情”情节使得有些青少年想入非非,意欲一试为快,正是这种思想诱发了青少年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例如:汤种乡溪滨村17周岁的林**,在社会上经常跟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来往,并常常到村部附近录相点看武打和黄色的录相,1993年4月25日下午点多钟,林**在去邻村的路上,看到25岁的詹**只身在林场工棚时,就萌发了想尝试录相里的镜头,于是采取暴力对詹**实施强奸。 2、文化市场消极因素的影响。经济发展使得消遣、消费型的桌球室、歌舞厅、酒家、发廊如雨后春笋般在出现在城关的大街小巷,小型点的游击式录相、游艺机、书摊更是比比皆是,农村也是村村有录相点和桌球室。据文化部门统计:全县在册的录相点共有27家,其中城区7家,乡镇20家;书摊16家,城区14家,乡镇2家;游艺机21家,城区15家,乡镇6家;舞厅25家,城区15家,乡镇10家。而另一方面,社会文化德育、体育环境方面硬件设施、进行良好思想导向的德育型及智力、知识性的文化娱乐却投资不大,于是录相厅、游艺机摊点、桌球室、舞厅成了青少年生活的主要场所,在这样的氛围中缺乏认识能力和控制能力的青少年极易走上犯罪的道路。例如:家住城关的21岁廖**、19岁的郑**、17岁的茅**,三人经常在一起打游艺机、上歌舞厅、抽烟,为了满足玩乐挥霍,三人自1995年1月19日至2月11日,在城关玉带桥、西街、前进路、粮食局小巷等路段拦住路人,进行拳打脚踢,共抢劫7起,抢得现金2890元、手表1块,2月11日晚9时许,当三人在林委旁小巷作案时被当场抓获。 3、就业问题仍然严峻。虽然我县通过多种渠道来解决青年就业问题,但是,到今年六月份为止,通过劳动部门就业培训的尚1831人等待就业,再加水口电站、水东电站、雍口电站征地农转非人口和城关城西增容户口,还有农村剩余劳动力,约有八千余名青年无业可就,这些人员组成一支庞大的失业大军,给社会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那些无业可就的青少年为满足超前高消费的欲望,去行窃抢劫,从而走上了犯罪道路。 4、文化阵地和设施滞后与青少年日益增长的精神生活需求存在差距,从目前情况看,由于受各级财力限制,青少年活动场所少,而这几年投资的文化活动场所又具有很强的功利性,青少年活动的空间受到影向,许多青少年散落在社会,这方面农村更为突出。文化报活动设施建设严重滞后于青少年日益增长的文化娱乐的欲望,青少年文化生活没有去处,精神生活得不到满足,造成许多青少年“精神贫血”,许多封建迷信乘虚而入,沉渣糟粕泛起,腐蚀着青少年的思想,青少年违法犯罪行为屡有发生。 5、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向。目前我县相互攀比、赌博等社会不良风气屡禁不止、愈演愈烈,一些大腕大款们的财大气粗、挥金如土的生活方式对某些青少年的诱惑也是具体而强烈,“过把瘾就死”的心态在犯罪青少年中是相当普遍的。店里卖假货,广告的水份也多,使一些青少年怀着阴暗的心理看现实,产生玩世不恭的人生态度。 6、社会整体防范薄弱。有些基层组织对青少年的教育不力,思想教育阵地无人管理。前一阶段的齐抓共管往往流于形式,变成谁都抓,谁都管,家家都是配合的,单位都“只管自家人、不管门外事”并且对青少年没有做到教育为先、预防为主。 三、防止青少年犯罪的对策。 青少年犯罪,危及青少年的自身、家庭和社会,对社会产生了一定的危害和影响,引起了全社会的焦虑和不安,同时也唤起了全社会的高度重视。青少年违法犯罪是在家庭、学校和社会各种不良因素影响下产生的,为此,我们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充分发挥文明市民学校、夜校等作用,帮助父母树立正确的爱子观。 爱孩子,是每个父母的本能,每个青少年都离不开父母的爱,每个父母都渴望孩子成器,但是,良好的愿望只有通过正确的教育方法来实现。因此,我们应该充分发挥城区的文明市民学校和农村的夜校作用,帮助父母们树立正确的爱子观,使他们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使孩子有正常的家庭温暖,而且还要注意孩子的心理、生理、思想上的变化加以正确的引导。 2、加强青少年政治思想教育。 青少年的政治思想教育必须发挥学校主阵地和群团组织主载体作用,在对青少年进行思想教育时避免内容空洞、流于形式的简单说教,应该针对他们的“思想盲点”用典型事例结合实际地加以引导,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请政法部门、关协同志到学校讲授法律知识和进行革命传统教育,组织学校学生参加开庭旁听、参观少管所,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培养青少年判别是非美丑的能力,使们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的理想,自觉地成为社会主义新人。 3、加强文化阵地建设,强化文化市场管理。 文化是人存在和发展的重要方式,它有形或无形地在人的生活中发生潜移默话的作用,带来人们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的变化,因此,文化阵地和校外教育阵地要充分发挥他们的各自作用,用健康向上的文化环境占领青少年业余生活领域。例如:文化馆可以多开办一些音乐、器乐培训班;青少年宫可以举办全学年的美术、摄影、书法等培训班;体委咳举办游泳、武术、健身培训班;校外阵地游艺机房可引进开发智力和书本知识密切联系的游艺机,引导青少年对学习知识的浓厚兴趣;城区有线电视台咳在两套节目中抽出一套,在学生晚自习后选写内容健康的描写国史、国情、英雄人物事迹和青少年生生活的录像片播放,以抵制低级录像片对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侵蚀。并组织各类大赛,以竞技、比赛为途径,增强阵地活动的吸引力,让青少年在活动中展露才华、锻炼技能。同时强化文化市场监督员的作用,对文化市场进行经常性的检查,营业性舞厅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政法机关对向未成年人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传播淫秽、暴力、凶杀、恐怖等毒害未成年人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的文化市场不法分子要公开惩罚处、严厉打击。使得各种积极因素对青少年的影响不断增强,消极因素对青少年的影响、侵蚀不断消弱。 4、建立二条龙体系,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一体化。二条龙体系即建立司法一条龙、社会一条龙工作体系,政法机关做到公、检、法、司一条龙,社会做到教育、维权、帮教一条龙。青少年犯罪是整个社会的问题,因此,要从根本上预防、减少青少年犯罪,必须动员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综合治理、综合预防,形成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网络。定期召开有关部门联席会议,及时了解青少年的思想动向和犯罪后改造情况,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相互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切实改变过去那种“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不负责、被动应伏的状况,做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层层有人管、有人抓。同时,树立榜样,弘扬正气,表彰见义勇为者,使得青少年学有榜样。 5、热心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 对于失足的青少年,必须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采取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充分发挥少年法庭、团组织、关协、学校等作用,键全完善帮教小组,落实监督、帮教措施,在教育、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中,要诱之以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导之以行,帮助失足青少年认识犯罪原因、根源及危害,引导他们走向新生,同时确实做好劳教释放的青少年就业和安置工作,使他们感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6、进一步惯彻执行《未成年保护法》,为青少年键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社会环境。 《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已经四年了,但是我县普及面还不广,不少学校、单位从没有组织学习过,为此,我们必须充分利用宣传工具进一步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学校应结合思想品德课加以宣讲,使得青少年懂得以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并懂得拿起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政法机关对侵犯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要予以坚决打击,对那些教唆青少年犯罪和传授青少年犯罪方法的成年人要从快从严地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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