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监督发〔2005〕232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六月九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监督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卫生部办公厅2005年6月10日印发 校对:王冀 附件:卫生监督稽查工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卫生监督队伍建设,强化内部制约机制,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根据《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卫生监督稽查是指卫生监督机构对其内部及下级卫生监督机构及其卫生监督员在卫生行政执法活动中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情况进行的监督和检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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