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雀巢
六一国际儿童节到来之际,有关部门为了给孩子们送一份大礼,针对儿童食品、玩具等做了一次专项质量检查,没想到结果令人“大跌眼镜”。 “半数儿童食品是垃圾”的发现已经够耸人听闻的了,但是更出人意料的是此次居然碰巧逮到了一条大鱼。据5月30日《广州日报》报道:雀巢金牌成长3+奶粉被发现碘含量严重超标,雀巢方面的态度也非常“不友好”。 什么东西超标都不是好事。人参,海参吃多了,要生病的。更何况是碘呢?虽然是国际知名大企业,但是也不可能完全保证产品总是一点问题也没有。亨氏、肯德基不是刚刚出过问题吗?有了问题,你先承认,向消费者道个歉,然后抓紧处理,一方面将力争将伤害降低到最低限度,另一方面,对已经造成损失的消费者进行适当赔偿。这事也就过去了,中国消费者向来是比较宽容的。 但是雀巢方面的表现,却让人十分失望和不解。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恶意。有关部门其实已经很给雀巢面子了,在公布检测结果前,提前15天就通知了雀巢方面。但是雀巢在知道自己产品有问题的情况下,却没有采取任何应急措施,坚持销售问题产品近20天至今。假定雀巢在此之前不知道产品碘超标,无知者无罪,我们无话可说。但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打心眼坏。用法律术语说,就是主观上是有恶意的。这是让人难以原谅的。 二是傲慢。老百姓都知道,到哪座山,唱哪支歌。身为一个有上百年历史的跨国企业,雀巢公司还会不知道:在中国开业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雀巢公司执行国际标准,这没什么错。但是你首先得满足中国法律要求,达到中国规定的婴幼儿奶粉配方标准,否则就是违法的。拿一个没有规定碘含量的国际标准来说事,雀巢公司给人的印象分明是把自己放在高处,很有点居高临下看中国标准的意味。公然藐视一个国家的法律,这不是傲慢又是什么? 三是欺诈。雀巢公司一方面说自己执行的是国际标准,既然国际标准没有规定碘的含量,你又为何不实事求是地在产品包装上说明奶粉中真实的碘含量,反而标识出一个假的碘含量。也就是说产品质量和标识说明不一致,这难道还不算是消费欺诈吗?更何况,公司知道自己产品有问题后,还有隐瞒不报,严重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的行为,这是性质更为恶劣的欺诈。 恶意,傲慢、欺诈。这些不良品质,本不应在一个知名企业身上表现出来,至少不应全部表现出来。非常不幸的是,雀巢公司让我们近距离地感受到了全部。其实,雀巢公司的傲慢和死不认错,中国消费者在上海消费者朱燕翎诉雀巢某一食品含转因一案中早已领教。没想到,时到隔不到二年,雀巢食品安全问题又起,而且雀巢方面的态度还是那么“差”,大概从对付“上海消费者——弱女子朱燕翎”身上尝到了甜头了吧,料定可能不会有人像朱燕翎一样,或像堂吉诃德一样敢放胆同“这个大跨国企业”进行博弈。 我想,这回雀巢方面可能错了。因为一个人不会在同一个问题上输两回。同样,雀巢也不可能在产品安全问题上赢消费者两回。因为据记者随机抽样调查,10个人中,只有一个人表示仍将继续购买,而绝大多数消费者都表示,对雀巢奶粉已经失去了足够的信任。(据中央电视台《经济半小时》)。亡羊补牢,还不算晚,雀巢如果现在转变态度,还能挣回一些“印象分”。不然 ,因处理不当,在消费者心里变成“鸟巢”也不一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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