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雀巢
“超标但安全”的宣传和“只换不退”的道歉,是雀巢对中国消费者追问的所有回答。中国消费者有点急了:雀巢到底还要暧昧多久?何时懂得尊重中国的法律法规? 记者8日专访了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汇佳律所的邱宝昌律师。他表示, 雀巢在事发后的种种表现不能令中国消费者满意,比如“只换不退”的单方声明,就无形中减小了己方的责任,剥夺了中国消费者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退货和赔偿的权利。邱宝昌历数了雀巢与中国数部法律法规的“碰撞”行为。 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8日的表态,我国现行用于规范婴儿配方乳粉生产的两个标准均为国家强制性标准,分别适用于婴儿食用的婴儿配方乳粉和6个月以内婴儿食用的婴儿配方乳粉。两标准中对于碘含量的指标要求均为每百克30微克至150微克。国家标准委明确说,婴儿配方乳粉中的碘含量超此范围均为不符合标准的产品。 而雀巢“2004·09·21”批次的雀巢金牌成长3+奶粉碘含量外包装上标明的是国家标准,实测则达191微克到198微克。 碰撞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第七条规定: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第十四条规定: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第二十条规定:生产、销售、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法律、行政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产品和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碰撞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第三十三条规定: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应当责令其停止生产,并没收产品,监督销毁或作必要技术处理;处以该批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五十的罚款;对有关责任者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商品的,应当责令其停止销售,并限期追回已售出的商品,监督销毁或作必要技术处理;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该批商品货值金额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的罚款;对有关责任者处以五千元以下罚款。本条规定的责令停止生产、行政处分,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其他行政处罚由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职权决定。 第三十四条规定:生产、销售、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碰撞三:《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第十二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检验合格,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第二十六条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第四十条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碰撞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七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十八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严重缺陷,即使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仍然可能对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防止危害发生的措施。第四十八条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碰撞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第四十九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生产经营不符合营养、卫生标准的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立即公告收回已售出的食品,并销毁该食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卫生许可证。 @pagebreak@ :: 问题奶粉追踪 :: 雀巢公司态度: 雀巢昨称问题奶粉可以退 今服务热线仍说只能换 虽然昨晚雀巢中国有限公司终于松口, 改变了以前明确做出的缺陷产品“只能换货但不能退货”的态度,但记者今天上午致电雀巢开通的消费者服务热线010-64381166,工作人员仍告知,目前并没有接到相关办理退货的通知,还是只能换货。 雀巢松口 北京部分超市可凭购物小票全额退货 在经历了消极应对——公开道歉——只换不退之后,昨天,雀巢中国有限公司终于在退货问题上有所松动。雀巢表示,消费者如有退货要求,公司可予以办理,但没有透露退货细节。 被曝产品有问题后昨发声明 雀巢只道歉不退货 自5月25日被曝光金牌成长3+奶粉碘含量超标后,昨天,雀巢中国有限公司正式发布声明就此事向消费者道歉。雀巢中国有限公司北方区公关部表示,如果消费者购买过被指碘含量超标的奶粉,可凭单据到购买地点换货。 雀巢:想要说法还得等 专家:应追回产品并赔偿 公司高级公共关系主任何彤女士向记者承认,奶粉碘含量超标是“错误的”:“雀巢奶粉的碘含量超过国家标准,我们承认这是一个错误,而且肯定要进行整改。但公司目前还没有任何能够给消费者的解释,一切还需等待。” 奶粉超市失宠 雀巢公司散布“新闻稿”安民 在“新闻稿”中,雀巢公司称,“根据中国营养学会公布的《中国居民膳食营养元素参考摄入量》,儿童碘摄入量的安全上限为每日800微克。因此,上述检测中所提及的碘含量不会带来任何安全和健康问题,因为该产品碘含量微少,比上述安全上限要低四至五倍……” 市场反应 虽然承认碘含量超过了中国国家标准,但是雀巢公司仍然坚持“雀巢金牌成长3+奶粉是安全的”,仍未就此类“问题奶粉”作出退货或者召回的声明。尽管如此,各地雀巢问题奶粉的退货潮已经出现。 北京执法部门静观雀巢 上海开检全市奶制品 今天上午从家乐福等超市传出的消息表明,近两天雀巢品牌的奶粉产品销量已受到影响。由于国家工商总局目前还没有接到浙江省工商局关于雀巢事件的上报材料,因此“目前还没有采取相应措施。”北京市食品安全办目前也仅限于“关注此事”,没有进一步的举措。 消费者反应 成都4岁女患甲亢 母亲向雀巢要说法 雀巢未回复 雀巢超碘奶粉事件曝光后,5月28日,成都刘女士以消费者的身份致信雀巢(中国)有限公司称,她的女儿小佳(化名)自2个月大到现在,长达4年时间一直食用雀巢系列奶粉,目前因摄碘过多身患甲亢,她请雀巢公司就此给个答复。 专家建议 专家:应追回产品并赔偿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邱宝昌主任说:“看一个公司是不是负责任的公司,不能只听其言,更要观其行,雀巢直到现在还采取回避的态度,是对消费者权益的漠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