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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陆铁琳)北京市大医院对参加强制医疗责任保险不积极,在50余家三级医院中,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的到目前为止还不到20家。北京市卫生局法规处负责人薛海宁日前介绍说,该市自今年1月在所有非营利性医院强制推行医疗责任保险以来,据不完全统计,有400多家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缴纳保费2000多万元,完成了一半统保任务。预计本该撑起保费“大头”的三级医院的不积极态度,出乎卫生行政部门预料。
北京市自1998年开始进行医疗责任保险试点,但到去年,只有14家医院投保,未决赔案达250万至300万元,赔付率高达85%以上。保险公司对此业务信心不足,业务大面积萎缩,面临夭折。北京市卫生局为了有效化解医患纠纷,开始统一推行医疗责任保险,目标是740多家一级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全部参加,保费达到4000万至5000万元。
为什么三级医院参保不积极?薛海宁分析原因说,大型医疗机构对医疗责任保险的期望过高,期望保险公司能够完全解决医院面临的医疗纠纷问题,否则不愿投保。此外,不排除有的医院担心政府主管部门会通过赔付情况了解到自身发生医疗事故和纠纷的真实情况。保险公司的经验不足也使大医院裹足不前。
一些医院表示,几十甚至上百万元的保费对大医院不是负担,大医院最关心的是能否得到满意的服务,困扰医院的医疗纠纷能否被有效分担。医科院肿瘤医院医务处副处长何铁强说,医院希望看到较为完善的医疗纠纷解决机制,至少应该像交管部门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那样有明确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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