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器官移植 脑死亡
著名神经内科专家、北京协和医院教授李舜伟指出,《草案》明确,脑死亡的诊断至少要由两位医生确定:其中一名是病人的主管医生,另一名必须为神经内科、神经外科、麻醉科或者ICU(重症监护室)的医生,具有10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和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能开具“脑死亡证明”的医院则必须是市一级以上、卫生部评定的“二级甲等医院”以上。专家强调,器官移植专科的医生不能参与脑死亡的诊断。不少人认为,植物人就是脑死亡,甚至一些医生也经常将两者混淆,李舜伟在会上再三强调:脑死亡的诊断要慎重,植物人是活人,万万不可下脑死亡诊断。 医学定义的“植物人”虽然没有意识,但有苏醒和睡眠周期,有的会咀嚼、咳嗽,能自主呼吸,不用升压药能维持心跳,护理好的可以存活10年以上。“脑死亡”则没有任何的自主呼吸,必须靠呼吸机维持呼吸,对外界毫无反应,医生进行检查,病人的呼吸、脑干反射和脑血流均已停止。 李舜伟说,即使“脑死亡”通过立法,中国相当长一段时间也将采取心跳停止死亡和脑死亡两种死亡标准并存。作出脑死亡的诊断后,医生也不能在病人或家属没有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摘除其器官作移植用途。以日本为例,医学界1985年已经确定脑死亡为死亡,但病人或家属愿意捐献器官的极少。中国人长期受“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损”传统观念以及迷信思想的束缚,脑死亡立法短期内未必能为移植增加大量器官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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